消费者朋友们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消费时,是否遇到商家借口不给发票呢?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税小皖就带大家好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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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符合规定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的特殊情况指农产品收购等情形)因此,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02
以前买东西未开具发票,后来有需要可以补开吗?
答:可以。发票开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消费者能提供当时交易的证明,均可要求商家补开发票。
03
如果商家拒开发票,协调无果,我该怎么办?
答:商家拒开发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举报。
1.电话举报:通过各省税务机关网站查询对外公开电话中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进行电话举报,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2.网站举报: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网相关栏目进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3.寄件、传真等其他方式举报:以主管税务机关公示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办理。
4.现场举报:到各级税务机关举报中心进行现场举报。
04
拒开发票者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六)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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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2.“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名称要和实际一致,并准确选择税收编码。
3.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据实填写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以及税率后,开具发票即可。
5.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