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6 14:48:48

《左传》里的3种男女关系,“烝”合乎礼法,另外两种却不被接受

齐姜剧照

要注意的是,所谓的“烝”,并不是父子同时与同一女子发生婚姻关系。这类“烝”之史事,大都发生在父亲死后,儿子烝于庶母,这也让庶母可以继续待在夫家。

《左传》中共有四个“烝”的例子。从地域看,包括卫、晋、齐、楚四国。

卫国:卫宣公烝于夷姜。

晋国: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于齐姜。

齐国: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

楚国: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其子黑要烝焉。

当时的人们对于这种关系,并没有提出责备或不齿,可见得“烝”于当时的社会中是合法的婚姻形态,甚至于此种婚姻下所生下的儿女,可以享有合法的社会地位,也可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晋献公剧照

例如卫宣姜与昭伯所生之子,相继坐上卫国国君之位;他们的女儿后来也嫁给宋国,当上了国君夫人。

淫与通

《左传》中有些女子的两性关系,是相当混乱的。如鲁桓文姜、鲁哀姜、鲁宣穆姜、卫南子等,她们皆与丈夫之外的异性发生混乱的关系。

然而,《左传》中的混乱关系,又可分为以下两种:

比较大胆的行动,归于“淫”;比较隐藏的行动,归于“通”。

夏姬剧照

春秋时代,“淫”这种不正常的关系,相当常见,夏姬便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夏姬与陈灵公、孔宁,仪行父四人的行为,是“淫”而不是“通”,因为陈国君臣上朝期间仍谈论、玩弄夏姬之内衣,其大胆之情展现无遗。

后来,夏姬造成陈灵公被杀,二臣出奔,其子夏征舒被杀,且陈国差点被楚国所灭。《左传》借申公巫臣之说,指出夏姬之美,为不祥之人。

楚庄王对夏姬也有占有之心,但因申公巫臣之谏言,楚庄王为避免自己的名声落为“贪色之徒”,故而打消了占有夏姬之心。

楚庄王剧照

至于“通”之事,在《左传》中也屡见不鲜。

“通”,可以说是非婚姻两性关系中最受责备之事,因为,“通”很容易导致身死、家亡、国破。

例如文姜违反春秋时代“父母已去世,就不再回家探望”之礼,为见齐襄公而与鲁桓公至齐国。这是违礼之举,鲁桓公因此责骂文姜,而引来杀身之祸。

又如共仲与哀姜通,导致哀姜欲立共仲,进而引发鲁国内乱,齐国后来介入鲁乱,并杀哀姜。

棠姜剧照

再如齐庄公与棠姜通,并且经常到崔杼家走动。伺候庄公之人曾告诫庄公此举之不可行,但庄公仍不顾谏言。这就造成了崔杼心中的怨恨,竟而有杀君之举。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由这些例子可知,“通”这种关系,在春秋时代是相当常见的,也会因为贵族重视婚姻的礼仪和政治结合,所以大多都会被责备或批评。

如齐襄公与文姜通,《左传》书“奸也”,即可看出当时的人们并不认可这样的关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